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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浙江制造业首台(套)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启动

浙江经信 2022-06-28
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(套)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,省经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(套)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有关工作。



申报时间


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


申报要求


▲申请企业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研发和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。

▲申报产品达到2020年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有关要求(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)。


申报程序


企业申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当地经信局申报,提供企业基本情况、申报产品检测检验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能证明申报产品达到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(2020年版)要求的材料(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)。

各地审核报送。各地经信局行文报送至省经信厅,并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、项目申报汇总表。各县(市、区)同时将申报汇总表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。


有关政策

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(套)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,经确认达到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(2020年版)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要求的最优产品将给予认定,并纳入《浙江省首台(套)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,可享受首台(套)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,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。


联系人

联系人: 程  浩

电话:0571-87058205
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详情

供稿 | 高端装备处(汽车产业处)

责编 | 金文

编辑 | 陈丹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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