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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浙江制造业首台(套)清单引导标准认定工作启动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(套)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,省经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(套)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有关工作。
申报时间
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
申报要求
▲申请企业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研发和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。
▲申报产品达到2020年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有关要求(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)。
申报程序
▲企业申报。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当地经信局申报,提供企业基本情况、申报产品检测检验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等能证明申报产品达到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(2020年版)要求的材料(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)。
▲各地审核报送。各地经信局行文报送至省经信厅,并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、项目申报汇总表。各县(市、区)同时将申报汇总表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。
有关政策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(套)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,经确认达到浙江省首台(套)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(2020年版)(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清单详情)要求的最优产品将给予认定,并纳入《浙江省首台(套)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,可享受首台(套)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,不享受省级认定奖励。
联系人
联系人: 程 浩
电话:0571-87058205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详情
供稿 | 高端装备处(汽车产业处)
责编 | 金文
编辑 | 陈丹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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